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的时间分为以下三种情形:1、一般情形下,交警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4、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需要检验、鉴定的,交警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超过30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交警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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