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需要登记的。我国民法典规定除依法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动产外,动产抵押并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也即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是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债务人如何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
债务人可以通过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的方式来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如果债务人以动产作为抵押物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务人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等抵押的,则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不动产抵押权自什么时候生效
不动产抵押权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动产抵押期限多久
普通的动产抵押,期限为一年左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抵押物的具体情况,由债权人、债务人和担保人三方协商一致确定。法律对于动产抵押的最长期限并没有明确规定,债权人、债务人及担保人可以基于自愿原则进行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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