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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标准下偷越国(边)境罪才立案?

2024-06-01 来源:客趣旅游网

偷越国境罪的立案标准:
越境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越境(边疆)边境盗窃罪,是指违反出境入境边境管理法规,窃取越境(边疆)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害的对象是国家对出入境的管理制度。 边境是指我国与邻国的边界。 边境是指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边界。
本罪与逃亡罪的界限:
1、犯罪主体不同。 偷越国境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而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仅包括在国家机关依法从事公务的,也包括国家机关内从事非公务的。
2、犯罪的主观故意内容不同。 跨界罪主观上表明,行为人明知跨界行为是违法行为,会给国家边境正常管理秩序造成破坏,却希望产生危害社会的后果。 外逃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是行为人知道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应该叛逃,仍然故意为之。
3、犯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不同。 跨境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边境管理法规,跨境行为。 逃亡罪客观上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叛逃或者在国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4、犯罪客体不同。 跨境罪侵犯的直接对象是国家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叛国罪侵犯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
具体立案标准:
1、盗窃过境国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侦查:
(一) (过境)偷国境三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二)实施违法行为后过境的;
(三)跨境对执法人员施加暴力、威胁手段的;
(四)重大涉外案件和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盗窃越境(边疆)环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为重大案件:
(一)为逃避刑罚过境的;
(二)以走私/贩毒等犯罪为目的过境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大点第六项
1.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侦查:
(1)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2)实施违法行为后偷越国(边)境的;
(3)在偷越国(边)境时对执法人员施以暴力、威胁手段的;
(4)造成重大涉外事件和恶劣影响的;
(5)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1)为逃避刑罚偷越国(边)境的;
(2)以走私、贩毒等犯罪为目的偷越国(边)境的;
(3)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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