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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流程法律问题

2021-08-01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分析:

1、购房。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房屋产权证,夫(妻)随迁的需结婚证复印件,被迁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填写户口迁移审批表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准迁证。

2、夫妻投靠。申请人持书面申请、结婚证复印件、户口簿、户口迁移审批表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准迁证。

3、子女、亲属投靠。申请人持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居委会)证明、户口簿、年满18岁子女投靠父母须提供在校证明、户口迁移审批表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准迁证。

4、工作调动和职工、公务员录用。申请人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调令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准迁证。

5、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分配工作。申请人凭毕业证书、录、聘用手续或劳动合同、落单位集体户或亲属户口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准迁证。

6、复员、退伍、转业军人落户。申请人凭复退或转业安置办出具的落户证明、接收单位证明或其直系亲属户口薄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准迁证。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回原籍。凭释放证明和解除劳教证明到原籍派出所直接落户。

8、出国人员恢复户口。申请人持本人申请、原派出所注销户籍证明、出国护照,经派出所审批后予以恢复户口。

9、无户人员入户。申请人凭本人申请、所在辖区基层组织证明材料、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填写户口迁移审批表,由派出所审核后,报市公安局审批,凭批准材料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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