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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越国境罪怎么认定?

2023-12-23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出入国境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偷越国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偷越国境”,是指违反国境管理法规,非法出入国境的行为。其偷越国境的手段和方法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一般表现为在不准通过的地点秘密出入境,有用船的,也有靠车马或步行偷越的;有的虽然是在指定的地点通过,但伪造、涂改、冒用出入境证件或用其他蒙骗手段蒙混过关的,例如有人藏在进出国境的飞机、船只、汽车里,也有人藏在叫入境装货的集装箱或行李箱中。无论采取什么方法,只要是实施了非法出入境等行为的,都是偷越国境行为。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仅只是涂改、伪造了出入境文件,还没有进一步实施偷越国境行为的,就不能构成本罪,而可能触犯其他罪名,如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罪,对外国人入境后在我国非法居留、停留的,或者到不对外国人开放地区旅行的、都不能视为偷越同境的行为、不能以本罪论处。偷越国境的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即为“情节严重”:

1、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2、为逃避法律制裁偷越国境的;

3、时对边防、公安人员等使用暴力相威胁的;

4、介绍、引诱多人一起的;

5、在偷越国境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6、有其他严重行为的。

(三)主体要件本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即明知是国境线却仍决意偷越的。如果行为人不明确或不知道是国境界,而误出或误入的,不能构成本罪。实施本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违反了纪律,为了逃避处分;有的是犯了罪,为逃避刑事处罚;有的是为了贩毒等。不同的动机可以作为处罚情节考虑,但不影响犯罪的成立。但对一般居民为了探亲访友、赶集、过境耕种或出国谋生,一般不宜以犯罪论处,可按我国出入境管理法规,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

偷越国境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国家出入境的秩序,采用假的证件或者非法的手段违法越境的就会构成偷越国境罪,根据犯罪情节严重的程度来确定犯罪分子的量刑,一般偷越国境罪的量刑在一年到三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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