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刑罚适用于哪些情形,交了罚金是否可以轻判
罚金刑罚适用于那些情形
在我国现行刑法中,罚金刑已得到广泛的适用,但其主要还是针对谋取非法利益的贪利性和财产性犯罪的适用。如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1)经济犯罪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
(2)财产犯罪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法条规定了罚金。
(3)其他故意犯罪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共有90余个法条规定了罚金。此外在我国刑法中,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第240条、第244条也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交了罚金就能轻判吗
对于应当并处罚金刑的犯罪,如被告人能积极缴纳罚金,认罪态度好,且判处的罚金数量较大,自由刑可适当从轻,或考虑宣告缓刑,这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因为罚金刑也是刑罚。
因此,如果认罪态度好,又积极先期缴纳罚金,法院在量刑时是会酌情从轻判处的。当然,为了避免“以钱赎刑”的弊端,法院会综合考虑自由刑与罚金刑的关系,不可能交了钱就无原则地减免自由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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