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还款协议。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3、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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