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自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没有规定履行期限,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一、已申请强制执行有期限吗
一、已申请强制执行有期限。当事人应当在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的两年内申请执行,如果执行过程中未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一般采取中止执行,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恢复执行。
二、法律规定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申请执行是小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请强制执行的有效期限多久
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强制执行期限内申请,超期申请的法院不支持申请人的强制执行申请,申请人丧失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上述二年从法律文书也即判决书或者裁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若未规定履行期间的,则从法律文书的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书生效日为15日,裁决书为10日。申请人应注意把握时间,保护个人基本权利。
三、申请强制执行当天生效吗
申请强制执行生效时间为:一审判决是判决书下来后15天双方均无上诉就生效;如果是二审的判决,判决书下来后就已经生效。根据相关法律条例,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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