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购买员工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时需按规定支付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将面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处罚,并需要补缴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工伤保险缴费申报需要缴费单位按规定时间提交申报表和相关材料,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缴费单位需在核准后的3日内缴纳工伤保险费。对未按规定申报或未及时缴纳的情况,将追缴费款并加收滞纳金。
法律分析
一、没买员工工伤保险如何赔偿
1、没买员工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若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工伤保险缴费如何申报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包括以下内容:
1、缴费单位在申报应缴纳数额,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工伤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单位报送报申报表和有关材料。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申报表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退缴费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
3、缴费单位必须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4、工伤保险费实行全额申报,全额缴纳,对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或未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要追缴费款,并加收滞纳金。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未购买员工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参加并补缴应缴纳的费用,逾期不缴纳将面临罚款。同时,工伤保险缴费申报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缴费单位必须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未按规定申报或未及时足额缴纳的,将追缴费款并加收滞纳金。因此,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工伤保险相关规定,保障员工的权益和福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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