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银行在贷款合同期间,应当履行贷款合同的约定,借款人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借款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提供的担保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无法提供有效担保,银行有权解除贷款合同。此外,如果借款人存在欺诈行为或者利用虚假资料骗取贷款,银行也有权解除贷款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三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在还款期内,借款人应当将款项存入指定的还款账户。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存入款项的,视为未按期还款。
第九十五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各自的义务。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规章、决定;
(二)按照公认的会计准则编制会计报表,负责向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有关资料;
(三)为客户提供储蓄、贷款、清算、结算、承兑、贴现、保证、担保、外汇资金业务等金融服务;
(四)监督客户履行金融合同的约定,保护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十五条 商业银行应当对贷款发放进行审慎评估,确保贷款发放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和完善的担保措施,限定贷款用途;商业银行不得强制规定借款人必须接受其提供的证券、保险等附加业务,不得向借款人收取非贷款利息和费用;商业银行不得向借款人提供隐含的财务顾问、投资顾问等非金融服务,不得为借款人非金融业务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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