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举证劳动关系可以通过考勤卡、工资发放记录、社会保险记录等举证确认,同时在和用人单位日常交涉的过程中可以进行录音录像,以证明双方劳动事实的发生。
【法律依据】
《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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