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可予以返还的法定条件为以下三种:1、双方未领取结婚证;2、双方虽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居住;3、一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符合以上三种情形的,在主张彩礼返还时,才有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彩礼的意思
这里所说的彩礼,在一些地区又称聘礼,是严格有针对性的。它只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额的现金或财产,表示他有诚意与对方结婚。中国的古代法律称由此产生的婚姻为“订婚和结婚”。因此,如果一个男人向另一方支付财产,那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与另一方缔结婚姻关系,他必须支付财产。如果有明显的地方习俗,就是彩礼。如果支付的财产没有按照当地习俗作为最后手段支付,或者没有当地习俗规定只有支付彩礼才能缔结婚姻关系,但男方自愿支付,不附加任何条件,则属于一般赠与,不是彩礼。应当作为一般赠与处理,离婚时女方非自愿返还的,法院一般判决不予返还。
二、这种情况下应当返还彩礼
2004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中就彩礼的返还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如果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包括女方家庭实际接受彩礼的亲属)返还彩礼;否则,彩礼在离婚时不予返还。当然,如果女方自愿返还,则不受此限。
总而言之,为婚礼准备钱是非常重要的。很多人会准备各种各样的结婚礼物。还有,在准备婚礼仪式的时候,要提前了解清楚相关内容。让自己在这整个过程中有一个非常好的体验,同时婚礼彩礼的准备也需要大家在双方协商后在相关方面做好周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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