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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法律问题

2020-05-01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对于新征用的土地、区分耕地与非耕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法律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九条 对于新征用的土地、区分耕地与非耕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取得的土地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自取得土地使用权至再次变更该项土地权属期间按照规定税额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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