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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重组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2020-03-16 来源:客趣旅游网

公司债务重组期限的如下:

1、一般在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2、如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由法院裁定延期三个月。

一、债权人会议都做什么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

(一)核查债权

在债权人会议上,所有的债权证明材料都要向全体债权人出示,供所有债权人查阅;

(二)对选任管理人和管理人报酬的监督

破产法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法院在管理人的选任中居于主导地位,对于法院任命的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享有申请更换权。

(三)通过重整计划和和解协议

债权人会议必须将讨论重整计划草案中对债权的分类列为在先的议程,对债权分类存在异议的债权人必须尽早提出异议,以免对之后的重整计划分组表决造成障碍。和解协议是清偿债务的协议,一般要求债权人作出适当让步,放弃部分债权,因而和解协议必须由债权人会议决议。

(四)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破产清算中,要对破产人的财产进行分配,必须实现破产债权的等质化和破产财产的等质化,以保证破产分配的公正和合理,破产财产的等质化。

二、破产清算程序怎么走

破产清算的程序:1、申请。企业自行申请或者有债权人进行申请企业破产;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符合破产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可受理破产申请;3、确定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由人民法院决定;4、发布破产公告;5、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6、确定破产财产及公司债务;7、会议协商是否进行重整或者和解;8、重整或者和解失败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9、破产清算组开始清算,按清偿顺序进行清算;10、终结破产程序。企业最终没有财产可分配或者分配最终终结的,都应该终结最终破产程序。

三、开发商破产重整有时间限制吗?

开发商破产重整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首先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法院经过审查认为重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重整,并予以公告。债务人或管理人自法院裁定重整后六个月内就要提交重整计划,经请求后有正当理由的情况可以延长三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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