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的手续需要本人去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有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一旦更名成功,所有原先的记录,包括毕业证、社保证卡、公积金帐户、甚至婚姻证明等都需一一更正。法律依据:改名字的手续需要本人去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有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一旦更名成功,所有原先的记录,包括毕业证、社保证卡、公积金帐户、甚至婚姻证明等都需一一更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你好,我问,我现在有两个户口,身份证号码和名字都不一样,现在该怎么解决啊
身份证重号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咨询,请求核查相关的身份登记信息,如果登记错误的,可以请求及时更正居民身份证信息,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并为当事人换发新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身份证和毕业证名字不一样怎么办?
改名对以后有如下影响:1、当事人在后续办理银行卡、毕业证等一系列需要名字认证的相关资料时,需要提供曾用名相关材料;2、改名对以后的其他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你好,韩律师。我想问一下欠条的名字和身份证是否不一致。法院现在接受了
欠条名字和身份证不符,如果该欠条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则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协商进行更正;如果一方不予认可的,则另一方需要举证证明该欠条是当事人真实地、依法订立的,该欠条才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你好,我在昨天申请了身份证换领,但是我现在身份证找不到了
身份证换证应按如下流程办理:1、当事人持户口本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请;2、户口登记机关对户口本以及身份信息进行查验;3、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制证;4、到期当事人拿证。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你好,我16岁了,父母扣留了我的身份证
【法律分析】:父母扣押子女身份证分两种方式:1、如果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父母这样做是合法的,因为父母是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的2、如果当事人已经是成年人了,那么父母是无权扣押当事人的身份证的,可以向父母协商拿回来。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小孩,父母是有权以监护人身份证对孩子的身份证和户口簿进行保管,对于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孩子,父母无权扣押身份证等资料,建议公民家庭内部沟通领取相关资料办理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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