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权要从有利于健康成才原则分析。如果能提供健康、完善的成长环境,不需要变更;反之,需要变更。要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才的原则分析。如果孩子能与父母一方共同生活,提供健康、完善的成长环境,孩子就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此时孩子的抚养权就无需变更;但如果孩子与父母一方共同生活会对孩子健康成长不利,那么就有必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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