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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捕后移交公安机关需要多长时间

2020-02-04 来源:客趣旅游网

在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批捕后一般会在两个月将案件移交至法院的。

当司法机关在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行为后,首先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在侦查完毕会移交至检察院决定是否对其提出诉讼,当检察院受理了案件后也是会在两个月内重新进行并完成侦查。

一、立案查处是指什么意思

立案查处是指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已经立案,也就是说该刑事案件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是一定严重的程度才会立案查处。

公安机关立案之后就开始侦查,然后侦查完毕,就会开始移交审查,然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二、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是指什么意思

移送审查起诉是指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决定是否起诉。

在立案后首先是有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的,在掌握了证据和材料后是会将案件和证据移交至当地的检察院,检察院在接收了案件后也是会对案件进行重新的调查,然后结合双方的证据会决定是否进行起诉的。

审查起诉的条件是:

1、犯罪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4、法律手续完备;

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移送审查案件终结,具备以下几点:

1、犯罪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4、法律手续完备;

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的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被害的人由于被告的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拘留37天后是不是必须判刑

1、拘留37天后并不是必须判刑,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是否涉嫌触犯刑法,先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撤销案件;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检查院移交案件,建议提起公诉再由检察机关审查案件;认为不构成犯罪的,退回侦查机关,此时就将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是否构成犯罪。

2、37天刑事拘留期满后,有两种可能:一是无罪释放;一是批准逮捕,待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不会在刑事拘留期满后直接判刑;就是从检察院提起公诉到法院宣判,一般还要一个多月或两个多月甚至更长,这要看案情的复杂程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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