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应缴纳的房租费用。如果出租人经要求后还是拒不缴付房租费用,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了。承租人依然逾期不支付的话,出租人可以解除和承租人的租房合同。并且依照租房合同中相关的违约条款向承租方收取违约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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