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信息,是指以电⼦或者其他⽅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然⼈个⼈⾝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然⼈的姓名、出⽣⽇期、⾝份证件号码、个⼈⽣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法⾮法获取公民个⼈信息的,依照第⼀款的规定处罚。
4、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网络安全法》聚焦个人信息泄露,明确网络产品服务提供者、运营者的责任,严厉打击出售贩卖个人信息的行为,对保护公众个人信息安全将起到积极作用。
《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有哪些内容
1、《网络安全法》作出专门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
2、除严防个人信息泄露,《网络安全法》针对层出不穷的新型网络诈骗犯罪还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与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法律依据:
《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五款,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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