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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名称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2020-03-17 来源:客趣旅游网

商业名称权与商标权的区别如下:

(l)构成要素不同。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性质组成。商标只能由与他人提供的产品或服抄务区别开来的显著部分构成。

(2)功能不同。商标区别产品或服务的来源,企业名称则可以识别不同企业的经营。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商标,但企业名称只有一个。

(3)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商标只要不违反《商标法》所禁用的条款,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和其它在先权利,不经注册就可使用。企业名称则必须经国家指定的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才能使用。

(4)专袭用权范围不同。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全国享有专用权。企业名称仅在规定的区域内享有专用权。

(5)表现形式不同。商标的表现形式是文字、图形或及其组合,企业名称只能用文字表示。

(6)商标可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名称则不得单独转让,也不得允许他人使用。

那么我国商标权有效期是多久呢?

我国商标权有有效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商业名称权与商标权的区别的内容,您了解了吗?《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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