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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成立共同犯罪?

2021-07-22 来源:客趣旅游网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来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自是犯罪集团。那么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有哪些呢?根据上述对共同犯罪构成特征的分析,可知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一个危害结果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2.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害行为造成某种危害结果,但有的是出于故意,有的是出于过失,不构成共同犯罪。

3.无罪过帮助他人实施故意犯罪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4.二人以上同时或者先后(近乎同时)针对同一个目标实施同一犯罪,但主观上缺乏共同实施犯罪的意思联络的,属于同时犯,不构成共同犯罪。

5.超出共同故意范围之外的实行过限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一、客观方面

1是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犯罪行为,必须共同犯罪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

2是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犯罪活动整体。

3是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

共同犯罪行为和单独犯罪行为相比,具有显著的特点。单独犯罪行为,都是由我国刑法分则加以明文规定的。因此,对于单独犯罪,只要直接依照刑法分则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分子定罪就可以了。而共同犯罪行为,除实行犯的行为是由刑法明文规定的以外,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例如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都是由刑法总则规定的。只有把这些行为与实行行为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正确地解决共同犯罪的定罪问题。现将各种共同犯罪行为分述如下:

二、实行行为

实行行为,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行为,是指直接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如果共同犯罪中只有一个实行犯,那么该实行犯的实行行为无异于单独犯罪。而在具有两个以上的实行犯的场合,并不一定要求其中每一个人的行为都独立地完全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只要其行为结合在一起而符合某一犯罪的构成要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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