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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员军人离婚费怎么分配

2021-07-05 来源:客趣旅游网

1、对于婚前所得的军人转业费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对于婚后所得的军人转业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割。但是,由于军人转业费是根据军龄所得的补,因此计算军人转业费的时候还需要考虑具体的年龄及军龄。

军人离婚时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如何分割复员军人财产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2、《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军人离婚时这些财产如何分配,必须先分清哪些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目前部队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个人财产,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住房补贴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3、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离婚复员费能否分割

军婚对于复员费的分割取决于双方结婚的年限。根据法律规定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然后进行均分。

所谓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

军人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怎么分割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与复员军人离婚有什么特殊规定吗

我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这里的现役军人主要是指正在人民解放军服现役、具有军籍的军官和士兵,以及军籍文职干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人员。而转业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以及军队中的不具有军籍的人员不属于现役军人。您的丈夫已经复员,因此您的婚姻目前是普通婚姻,并不属于军婚范围,也就是说您的离婚请求不受《婚姻法》第26条的约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十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疗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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