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逾期支付房款时,卖房者除了可以要求继续付款之外,还可以要求购房者支付相应的利息或合同中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卖房者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解除合同,不再出售房子了。
一、一房二卖该如何处理?
一房二卖的处理程序如下: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如卖房者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人,可以向违约者主张违约责任,只能主张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开发商逾期交房风险有哪些
开发商逾期交房的不利后果有:购房人不能要求或不要求解除合同的,开发商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按照合同约定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购房人要求或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款本金及利息,并按照合同约定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以及赔付其他相关损失。
三、没按合同约定付款责任有哪些
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一方可能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第一,继续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第二,支付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办法。可请求法院增加或适当减少。如果当事人双方未约定违约金或损失的计算方式及数额,则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损失。第三,卖方解除合同。卖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分期付款的买方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卖方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方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