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但是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一、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罪犯如何减刑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罪犯的减刑条件如下:
(1)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情形,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4)犯罪分子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二、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
限制减刑是《刑法》中的一项特别规定,是指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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