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买房的方式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具有政策性补贴性质的贷款,贷款利率特别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贷款,和保险等相关手续时,手续费只需要付一半,对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是没有机会申请贷款的,可以向申请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担保贷款,即银行按揭贷款,贷款银行余额占购房资金比例不低于30%。
一、现行二手房贷款利率是多少
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如果申请人是贷款买首套房,这种情况下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的首付不低于30%,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70%下调至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20%下调至4.00%。2012年7月6日央行下调存贷款利率,6个月内存贷款年利率为5.6%,6个月至1年存贷款年利率6.00%,一年至三年存贷款利率6.15%,三年至五年存贷款利率6.40%,五年以上存贷款利率6.55%。首次购房可以在原基准利率5.94%,下浮15%。个别银行还可以打到7折。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要看贷款时间具体执行的利率。
二、山东省内异地公积金可在济南贷款买房
山东省内异地公积金可在济南贷款买房。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范》对此作了明确规定。《规范》规定,借款人申请办理省内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济南购房贷款是可以的,但借款人应提供一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在职职工作为担保人或共同还款人。
1、贷款半年后可申请提前还款
山东《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范》规定,合同变更包括借款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抵押物、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贷款发放6个月后,受委托银行方可受理变更申请。
在合同期内,除按照规定可以分次提前还款外,其他内容原则上只能变更一次。贷款发放6个月后方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金额不少于6个月的还款额。
2、贷款批准后4个工作日内放款
山东《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范》规定,公积金中心应当自收到受委托银行报送的齐全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工作。
准予贷款的,受委托银行应当在4个工作日内向借款申请人发放贷款,并按规定将贷款资金划至售房单位或买房人账户。此外,存量房(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4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3、商贷未还清将合并计算还款能力
山东《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范》规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人及共同还款人尚有商业贷款余额的,应将其原商业贷款余额及本次申请的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额与本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合并计算其贷款偿债能力。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称,这主要是为了控制风险。比如一单身购房者买了套70万的房子,公积金最多可贷25万。首付交25万后,还有20万需要商贷补足。如果这一购房者之前有5万元的贷款没有还清,银行在计算其还款能力时,也得把5万元计算在内。这样在计算还款能力时,就得按50万的额度来算,而不仅仅是45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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