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2011年开始在上海、重庆试点,目前只有这两个地方征收房产税。也就是说房产税并没有全国范围内实施征收,不过在2016年的立法工作中就已经将房产税法列入到预备项目中,相信不久的将来就能全方位的实行这一政策,主要是因为加快房产税立法推进税费改革是很有利的。
拓展:中国房产税的规定:
1、房产税税率:
目前虽然房产税只在上海和重庆试点征收,但是对房产税的税率也是有征收标准的,其中重庆范围内的房产税税率为0.5%-1.2%,而上海的房产税适用税率暂定为0.6%,除此之外,房产税征收部分是用房产原值减掉百分之三十后,再计算乘以规定税率得到的。
2、征收方式:
房产税有两种征收方式,可以选择房产余值、房产租金这两种,若是直接选择房产余值来计算的话,其税率为1.2%,若选择房产租金来计算的话,其税率为12%,当然房地产税在征收时也是有免征的情况,即个人、家庭等若是处于免征面积中的话,就不需要缴纳房地产税了,当然这个免征面积是根据地方住房具体情况来划定的。
房产新政策有哪些?
1、调控全面退出的可能性较小,否则极有可能导致调控成果半途而废。“房住不炒”和“因城施策”两个原则将坚持,客观上住房租赁市场局面打开也要求将稳定房价一以贯之。
2、2019年第二季度前后政策可能适度放松。房地产政策具有适度调整的现实需求:行业内生需求是要加大对住房刚需的支持,减小对改善性需求的误伤,特别是小户型向大户型置换的需求。
3、行业外部需求是经济增长动力不足,贸易摩擦困局未解,缺少应对一系列国内外环境挑战的辎重。这些内外部因素可能促使放松房地产调控的诉求和预期渐增,决策层对调控的态度转缓。
4、当前正处于政策观望期,各地可能自下而上、明紧暗松,局部试探微调。倘若控房价任务“达标”,可能为后续政策环境改善预留更多空间。从“遏制房价上涨”的目标看,“环比不涨”尚可较快达成,“同比不涨”还有较大距离。
5、长效机制有的放矢,住房租赁供给格局将显着变化。房租赁“国家队”入场,供给格局将显着变化。
6、国资房企在建的租赁住房有望在2019-2020年集中推向市场,由于利用只租不售用地的建设主体均为国资背景的规模房企,与目前主导的标杆房企、连锁酒店、中介机构、创业公司等属性截然不同,住房租赁市场供给格局将发生显着变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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