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派出所落户需要问什么手续
上户口要到当地的公安派出所的。
上户口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出生医生证明。
2、结婚证。
3、新生婴儿落户必须提供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未成年人落户的要携带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
5、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
二、户口
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依法进行户口登记,当年12月31日前出生并办理户口登记的称为当年出生登记,此外则称为往年出生登记。
办理人可以是新生儿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比如说,孤儿的户口可由邻居、社区(村)组织或者法定监护人来办理弃或收养的可由民政部门、合法收养人等来申请办理。
若新生儿是收养的,则需要办理《收养登记证》,如果收养是发生在1999年4月1日之前的(黑户补办户口),则需要开具事实收养公证书新生儿是弃婴,则应该在立案后由民政处申报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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