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发卡行帐户上已经没有资金或者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发卡协议或者经银行批准,允许其超过现有资金额度支取现金或者持卡消费的行为。透支实质上是银行为客户提供的短期信贷,透支功能也是信用卡区别于其它金融凭证的最明显特征。信用卡透支建立在持卡人良好的资信基础之上,因此,透支人仅限于合法持卡人,非合法持卡人利用所持信用卡进行透支的,不能认定为信用卡透支。透支可分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无论是一般违法性的还是犯罪性的,持卡人均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同之处在于是否达到了犯罪程度,实践中以是否达到了司法解释的数额为标准。
1、超过规定限额透支,经催收不还,属于超限额的犯罪性恶意透支。超过限额透支的,发卡银行随时都可以催收。不归还是指在“收到发卡银行催收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归还”,如果持卡人未经催收自动归还或者在催收后归还透支款项的,不以犯罪处理,构成不当透支,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2、超过规定期限的透支,经催收不还的,此称为超期限的犯罪性恶意透支。《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准贷记卡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发卡行有的规定为1个月。若透支额虽没超过限额,但超过上述期限,经发卡行催收后仍未归还的,也构成犯罪。催收后行为人归还的期限为3个月。如果行为人未经催收自动归还或者在催收后归还透支款项的,不以犯罪处理,构成不当透支,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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