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扰民可向街道办或居委会投诉。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提供便利。法律规定了相邻关系处理,无规定时可按当地习惯。民法典第288条规定相邻权利人应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293条规定建筑不得违反标准,妨碍通风、采光和日照。第294条规定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污染物、有害物质。
法律分析
垃圾清运扰民可以向当地的街道办或者居委会投诉。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拓展延伸
垃圾清运投诉流程及注意事项
垃圾清运投诉是指对垃圾清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投诉和反馈。投诉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等,以便支持投诉的真实性。其次,联系相关部门或机构,提供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据,并填写投诉表格。然后,等待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在等待处理期间,投诉人可以保留与投诉相关的沟通记录和证据。最后,根据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进行进一步的沟通或申诉。在进行垃圾清运投诉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确保投诉内容真实可信,提供清晰详细的投诉描述,遵守相关投诉流程和规定,保持耐心等待处理结果,合理维护自身权益。通过遵循正确的投诉流程和注意事项,可以更有效地解决垃圾清运问题。
结语
垃圾清运扰民可向街道办或居委会投诉。不动产权利人应提供便利,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可按当地习惯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8、293、294条,建筑物不得违反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通风、采光和日照,不得排放污染物。垃圾清运投诉流程包括收集证据、联系相关部门、等待处理、保留沟通记录和证据、沟通或申诉。投诉时需确保真实可信,提供清晰详细描述,遵守流程和规定,保持耐心,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第六章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 第五十六条 因铁路运行排放噪声造成严重污染的,铁路运输企业和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噪声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制定噪声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铁路运输企业和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噪声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第四章 生活垃圾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等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城乡生活垃圾进行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单位从事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第六章 危险废物 第八十三条 运输危险废物,应当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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