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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刑期为几个月的拘役?

2021-07-23 来源:客趣旅游网

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的刑期最低为一个月,最高不超过六个月,可折抵判决执行前的羁押时间。拘役与管制、有期徒刑的刑期都可以折抵先行羁押的时间,但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不可折抵。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需要短期剥夺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人。拘役具有一定程度的惩罚性,但刑期较短,幅度窄。

法律分析

一、拘役的刑期最低为几个月

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二、拘役能不能折抵刑期

拘役与管制、有期徒刑的刑期,都存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折抵刑罚的问题。先行羁押,除包括因同一犯罪行为被刑事拘留、逮捕而羁押外,还包括因同一行为而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海关扣留等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

人民法院对犯走私罪的被告人做出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刑事判决后,原在海关扣留的时间,可以扣留1日折抵刑期1日;对于被判处管制的,扣留1日折抵刑期2日。但是,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因为没有剥夺人身自由,不得折抵刑期。

例如,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被劳动教养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其被劳动教养的日期可以折抵刑期;至于折抵办法,应以劳动教养1日折抵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期1日,折抵管制的刑期2日。

三、拘役有哪些内容

拘役具有如下内容:

(一)拘役适用的对象

拘役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但又必须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人。

(二)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

这是拘役与管制区别之关键。拘役对犯罪人人身自由予以短期剥夺,实行关押,并对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强制劳动改造,故其属于短期自由刑,具有一定程度的惩罚性。

(三)拘役刑期较短,幅度窄

根据刑法典第42条、第64条之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依据刑法典第44条之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从《刑法》中对拘役刑期的规定来看,在通常情况下,拘役的最低刑期为1个月。不过若是罪犯在被判决执行之前就已经先行被羁押的话,那之前被羁押一日的,此时就可以折抵拘役刑期一日,这样折抵下来,可能实际服刑的期限还不到一个月时间。

结语

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剥夺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人。拘役的刑期最低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若在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每日羁押可折抵刑期一日。拘役的执行地点可以是拘役所、看守所或其他监管场所,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两天,并可参加劳动并获得报酬。拘役与管制、有期徒刑的刑期均可折抵先行羁押的时间,但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不得折抵刑期。拘役作为一种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惩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三节 拘役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四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况,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的,公安机关应当调查核实,对于发现的违法情况应当及时纠正,并将纠正情况书面通知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三百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将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后,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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