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军人家属(配偶、父母、子女)需持有效证件(现役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等有效证件到人武部军事科办理《军属证》。军人持现役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现役军人家属持《军属证》,转业、退役军人持转业证、退役证,到指定地点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三条 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
第四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和加强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军人抚恤优待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担。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军人抚恤优待经费,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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