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处理走私犯罪中,如果存在特殊情节,法律规定有以下处理方式。
1.认罪认罚从宽。如犯罪人自首,或积极赔偿损失等情节,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减轻处罚。
2.紧急情况下违法行为。如因紧急情况下,为保护生命、财产等人身利益而违法行为,可以适用紧急避险制度。
3.共犯中的从犯。如共同犯罪中,从犯系受胁迫、恐吓等情节,可以适用从犯减轻、免罪制度。
4.非法盈利情节。如犯罪人主观上没有非法盈利的故意,可以适用非法盈利从轻、减轻处罚的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毒品犯罪、走私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情节较轻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九十二条紧急避险行为,是指在遭遇突发事件时,为了防止发生严重损失,采取的一定的违法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不属于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构成犯罪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共犯系受胁迫或者恐吓等非自愿因素违法所为的,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七十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以上是针对走私犯罪特殊情节的法律分析和依据。在实际处理中,还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合理运用法律规定,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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