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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不明如何处理

2022-01-07 来源:客趣旅游网

无产权房屋归属问题需通过登记确权解决;房屋产权年限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计算,需及时办理续期;续期方法包括申请批准、支付使用费,否则房屋使用权可能被收回。

法律分析

一、无产权房屋如何确定归属

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未办理登记的房屋,一般由兴建者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果产权归属有争议的,利害产人可以申请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二、房屋产权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实际中,按规定,一般房屋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从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使用期限为70年。此外,房屋的产权年限通常不允许重新计算。因此,不管是买一手商品房或二手房,都需要注意剩余的使用年限有多少,避免遭受额外损失。

例如,一手商品房的房屋使用年限,其实从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时就已经开始计算,等购房者拿到房屋时,往往已经过了两三年的使用年限。

在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就要及时去办理续期,办续期的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对于无产权房屋归属的争议,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确权。房屋产权年限通常从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时开始计算,使用期限为70年。在产权年限到期后,需及时办理续期手续,否则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将被国家收回。续期申请需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审批,若不符合条件,则需支付相应补偿。请房屋所有人及时了解和处理相关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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