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盗用消火栓水的行为属违法行为,不仅造成水资源的浪费,还会导致突发火情时消火栓无法正常使用,影响消防人员灭火。私自开启消防栓,不仅属于偷盗水行为,其占用、擅自挪用消防设施,还违反了《消防法》相关规定。由于消防栓里面的水压关系,擅自打开,很有可能降低水压,造成周围居民用水影响。而且消防栓随意开启造成损毁,有可能影响紧急情况下消防栓的正常启用,一旦遭遇火情,问题就更加严重了。市民如果发现私自拧开消防栓取水的现象,可向水务公司或者拨打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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