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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法定条件

2024-03-27 来源:客趣旅游网

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

3、一房二卖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

4、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5、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无法办理产权证。

6、担保贷款合同不能订立。

7、开发商虚假宣传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构成根本违约,致使购房人在购房时期望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8、不可抗力。

9、不属于不可抗力的事由,但是出现在在签订额合同时无法预料的情形,继续履行合同无必要,或者也无法履行的情形。

一、解除合同程序

解除合同的流程分为以下情况:

1、协议解除的程序

协议解除取决于双方一致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不需要有解除权的存在。而双方意思一致的达成一般也要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当双方协商一致时,合同就被依法解除了。

2、行使解除权的程序

(1)通知对方。

(2)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

3、法院裁定的程序

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要件来裁决。

二、合同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合同当事人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承受者,名称、姓名和住址的确定,能够是合同固定化、特定化。

2、标的;所谓的标的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对象。确定标的物的交付能够使合同关系产生或者消灭。

3、质量与数量;

4、价款或酬金;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酬金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价款,通常指标的物本身的价款。

5、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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