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 生育保险报销 流程是怎么样的?无锡 生育保险 报销范围,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一一介绍! 无锡 生育 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妊娠后首次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检查时,应携带社会保障卡、生育服务证或 计生 部门出具的 准生证 明(原件和复印件);实施 计划生育 手术及治疗葡萄胎、异位妊娠等其他生育保险项目的职工,凭单位出具的证明就诊。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核对和保存上述材料复印件、证明,并通过社会保障卡核查,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职工发生的有关费用,按生育保险规定划卡结算。 享受 生育津贴 、一次性营养费的生育(流产)女职工,出院后的次月,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称市 社保 中心)直接将生育津贴拨付给女职工单位;一次性营养费直接打入女职工社会保障卡内。 2、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女职工、男职工配偶,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生育后6个月内,携带有关材料,到市社保中心进行审核。失业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同级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限额结算标准给予报销,低于限额结算标准的按实报销,超出限额结算标准的部分不予结付,生育医疗费和一次性营养费打入失业女职工社会保障卡内;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按同级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限额结算标准的50%给予报销,生育医疗费打入男职工社会保障卡内。 失业女职工应携带的材料:社会保障卡、生育服务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新生儿《出生 医学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医疗费 收据 原件和费用清单、由市、区 失业保险 经办部门开具的领取失业救济金通知(原件和复印件)、《无锡市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男职工配偶应携带的材料:男职工社会保障卡、生育服务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医疗费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无锡市企业男职工配偶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和 结婚证 (原件和复印件)。 3、女职工(包括失业女职工和男职工配偶)异地生育,在生育前必须向市社保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无锡市女职工(失业女职工或男职工配偶)异地生育申请表》,由市社保中心确认备案。在异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6个月内凭《无锡市女职工(失业女职工或男职工配偶)异地生育申请表》,社会保障卡、生育服务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医疗费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等,到市社保中心进行审核报销。失业女职工还需提供《无锡市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由市、区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开具的领取失业救济金通知(原件和复印件);男职工配偶还须提供《无锡市企业男职工配偶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和 结婚 证(原件和复印件),由市社保中心按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无锡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 医疗保险 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 产假 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无锡生育保险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 必需材料: 社会保障卡、生育服务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医疗费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 选择材料: 失业女职工应携带的材料:由市、区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开具的领取失业救济金通知(原件和复印件)、《无锡市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男职工配偶应携带的材料:《无锡市企业男职工配偶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和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女职工异地生育:《无锡市女职工(失业女职工或男职工配偶)异地生育申请表》。 注:(1)失业女职工还需提供《无锡市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由市、区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开具的领取失业救济金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2)男职工配偶还须提供《无锡市企业男职工配偶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和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