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2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后方可生效。房改房的所有权通常归购房者所有,购买标准价的房屋,职工则在5年后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属证书是证明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文件,其记载应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如有不一致,除非有证据证明登记簿错误,否则以登记簿为准。
法律分析
房改房的所有权一般属于以成本价购买该房屋的个人。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拓展延伸
房改政策下房屋所有权归属及转让规定
根据房改政策,房屋所有权归属及转让规定是指在房改过程中,对于原有的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以及房屋转让的规定进行明确和规范。根据相关规定,房改后的房屋所有权归属通常由政府、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所有。具体归属方案可能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此外,针对房屋的转让,房改政策也规定了相应的程序和条件,包括产权转让手续、合同签订、产权过户等方面的规定。因此,在进行房屋买卖或转让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所有权的合法性和转让的合规性。
结语
根据房改政策,房屋所有权归属及转让规定明确规范了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和转让程序。根据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一般归属于政府、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所有,并且转让必须符合一定的程序和条件。房屋所有权的确权与转让必须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登记,确保权利人享有合法权益。因此,在房屋买卖或转让时,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所有权的合法性和转让的合规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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