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证言的真实性是案件审理的重要因素,如果被害人或证人提供的证言被证实不实,在取保候审期间,会对案件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证言不实不一定会导致案件的判决结果发生改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对于被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侦查工作中收集的证据,经过审核后,应当在起诉书中加以准确、全面地说明。对于经审核属实的证据,法院应当采信。
2.《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审判人员应当负责查明案件的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在审判过程中,对涉及证据的问题,可以向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见证人和鉴定人询问,可以调取有关单位的书证、物证或者其他证据材料。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条:如果被害人或者证人提供的证言存在重大矛盾或者不真实的情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结合其他证据予以认定。如果被害人或者证人撤回证言,且撤回后不再提供其他证言的,不得以该证言认定被告人的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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