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在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中,关于“事实婚姻”与“重婚罪”的问题是比较复杂而容易引起混淆的问题。
虽然现行法律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综上可知,事实婚姻是受道德评价的,而且我国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种说法。而重婚行为呢,是属于刑事犯罪了,受刑法的调整。一般有重婚行为的人,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一、同居了算不算重婚
同居了不一定算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称为姘居。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但是我国目前不承认事实婚姻。
二、同住多久属于重婚罪
同居时间的长短不是构成重婚罪的判定标准,不管当事人同住多久,有以下行为的,都构成重婚罪:
1、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
2、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这是通常所说的“事实重婚”,虽然原法律已经废止,但该规定在实务中一直有沿用;
3、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
一、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法律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有配偶的一方隐瞒事实真相,使无配偶的一方受骗上当而与之结婚的,或自己虽没有婚姻关系,但明知他人已经结婚,仍与他人结婚的,都构成重婚。
二、重婚罪的界定如下:
1、一般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后,与他人再行登记结婚的,不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关系必须经诉讼程序解除,当事人方可另行登记结婚的,否则,可构成重婚;
3、对于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在案件审理或上诉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认定为重婚;
4、对重婚行为的界定也不能无限制扩张。不能将属于道德、伦理调整的婚外情也纳入重婚的范围。
总之,同居时间的长短不是构成重婚罪的判定标准,不管当事人同住多久,若有配偶一方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或结婚,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都涉嫌重婚罪,如果进行婚姻登记了,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