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认 罪 悔 罪 书
某某人民法院、定远县人民检察院暨各位领导 :
今天,我是怀着愧疚和懊悔的心情写下这份认罪悔罪书,对我实施参与实施的错误行为进行深刻的认识和反省;同时表达我坚决改正错误的决心。 我非常后悔,自己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就应该努力去读书,努力去奋斗,努力改善家里的经济状况和生活环境,而不应该抱着侥幸的心理去参与实施“流氓”行为。由于我的行为,将会给他人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在写这份认罪悔罪书的同时,我也真正认识到了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和我的错误。所以,今后我一定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保证今后不会再犯同类的错误,我不想再为自己的错误找任何的借口,那只能让我更加愧疚,希望各位领导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 通过法官、检察官和警官的批评和教导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问题的严重性。我在此保证今后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也希望领导们能够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如今大错已经铸成,我深感自责,懊悔不已。 我深刻检讨自己的过失,我认为深藏在我思想深处的致命错误:思想觉悟不高,对错误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对个人行为约束不够,不能踏踏实实做事;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我的行为给受害人和家庭造成的伤害。 我认罪,也深刻后悔自己的罪行,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保证以后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今后,我会努力改正自己的错误,做一个踏踏实实的好公民。
检讨人:某某
时间:
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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