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所以如果犯罪分子在逃就会被通缉。
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
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需要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时,经检察长批准,作出通缉决定后,通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一、构成故意伤害罪会通缉吗?
构成故意伤害罪不一定会被通缉,如果犯罪分子该逮捕尚未拘留、逮捕时逃跑的和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公安机关会予以通缉。通缉的形式是向有关地区发布通缉令。由县以上公安机关发布,超出自己管辖地区范围的通缉令,要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通缉令应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逃走时的着装打扮、体貌特征和简要案情。有照片的要附照片。
二、什么是通缉令?
通缉令是指司法机关为了抓捕在逃犯罪分子,在一定范围内,利用张贴、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对犯罪分子发出的通缉文书。其程序要求:1、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2、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3、被通缉的对象必须是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包括已经被捕而在羁押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4、通缉令中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职业、身份证号码、衣着和体貌特征并附被通缉人照片,可以附指纹及其余物证的照片。5、通缉令发出后,如果发现新的重要情况可以补发通报。6、有关公安机关接到通缉令后,应当及时布置查缉。7、被通缉的人已经归案、死亡,或者通缉原因已经消失而无通缉必要的,发布通缉令的机关应当立即在原发布范围内通知撤销通缉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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