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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恶意透支该怎样判

2020-03-25 来源:客趣旅游网

信用卡的便利性使其越来越受到人们喜爱,在特殊时期,还可以利用信用卡解决一下手头紧张。但是信用卡透支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尤其是恶意透支。那么信用卡恶意透支会怎么处罚呢,下面本律师为你介绍。一、恶意透支是指:1、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透支欠款本金达到1万元以上,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2、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还大量透支,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通过各种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3、在规定期限内未偿还透支款本息而又继续透支的。二、1、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为“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透支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数额巨大”,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10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将可以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上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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