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执行董事的流程如下:
1、到工商局更换企业营业执照:到工商局更换企业营业执照的需要带上以下资料,受理后10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股东会决议(加盖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2、到质监局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带上以下资料到质监局办理,受理后5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3、到国、地税局更换国、地税证:带上以下资料到国、地税局,受理后5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国、地税证:
(1)旧国、地税税证正、副本;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6)本年度全套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税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4、去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变更、预留印鉴变更,带上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税务登记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4)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证;
(5)委托授权书;
(6)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7)股东会决议;
5、如果有社保登记、统计登记一并需要变更,带着上述材料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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