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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服务合同包括什么内容,而且应该注意什么条款内容

2021-10-07 来源:客趣旅游网

仓储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仓储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双方责、权、利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库房位置、功能及用途1.1甲方仓库位于。1.2甲方提供仓库供乙方存储、中转货物,并提供相应具备仓储服务所需的入库服务、出库服务和火车代办运输服务。1.3仓储服务用途:用于。

二、仓储服务期限仓储服务期限定为一年,即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_月_日止。双方有意续签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的1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三、仓储服务费用标准3.1乙方货物需在甲方仓库入、出库情况下:3.1.1甲方提供乙方服务范围为:乙方货物入库(包含:入库过磅费,卸车费装载机使用费,场地费,场地清理费,人工费等),货物出库(包含:出库过磅费,倒短费,装载机使用费,场地费,场地清理费,人工费等),火车皮发运货物(含:车皮代办费,彩条布费,场地清理费,人工费等)。3.1.2每个批次货物长期堆放期限:自入库之日起计算堆放3个月,如超出该期限,乙方需每天多支付甲方1元实物吨(含税价格)的仓储费和保管费,结算数量按照入库量减出库量为准。3.1.3按照合同期限内入库量收取服务费用:当入库量1万实物吨时,按元实物吨计收(含税价格);当1万实物吨<入库量2万实物吨时,按照元实物吨计收(含税价格);当2万实物吨<入库量3万实物吨时,按照元实物吨计收(含税价格);当3万实物吨<入库量,按照元实物吨计收(含税价格),结算数量按照入库过磅量为准。3.4若出现乙方货物长期堆放甲方仓库,无出库情况下,为方便乙方定期支付甲方仓储服务费,入库先按照元实物吨计收(含税价格),出库先按照元实物吨计收(含税价格),火车皮代办费用按照元实物吨计收(含税价格),待合同期满前,根据乙方入库量,按照条款3.1.1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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