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驾驶证被注销后恢复的方法如下:
1、由本人提出申请注销的重考流程:本人因个人原因注销驾驶证的,要重新提交资料,审核通过后就可以重新考试;
2、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了有效期未换证的重考流程:驾驶证过期不足一年的,直接到车管所办理换证即可;超过一年不足三年的,除了要提交相关的资料,还要重考科目一;超过三年未换证的,则驾驶证会被吊销,要重考所有科目;
3、机动车驾驶证换证或年审时未提交体检报告的:准备相应的体检报告到车管所的业务窗口提交,审核通过后就可以重考驾驶证;
4、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的重考流程:因身体原因暂时注销驾驶证的需要提交身体报告,审核通过以后才可以重新参加考试。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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