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律法规,模仿货币的形状、颜色、图案等特点,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足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本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是货币。所谓货币,又称通货币,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具有强制流通能力、代表一定价值、作为支付手段的具体对象。货币包括国内货币和外币。客观上,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伪造货币的行为。所谓伪造货币,是指没有货币制造权的人,模仿人民币或外币的面额、图案、颜色、质地、风格、规格等。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一般来说,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伪造货币,就可以构成本罪,但这并不一定构成犯罪,因为任何违法行为,包括伪造货币,只有在一定程度上才能构成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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