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31条条规定,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人是没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只能继承承包收益。当然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法定程序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另行安排。
一、宅基地有继承权吗
没有继承权。首先,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积极遗产(财产权利)和消极遗产(财产义务)。其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是不得进行继承的,包括以下权利:第一,被继承人享有的人格权、身份权(有例外: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可以继承);第二,被继承人死亡后,其亲属应得的抚恤金;第三,被继承人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国有或集体自然资源用益物权、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最后,因为房屋是属于私人财产,一般都是可以继承的。因此,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根据“房地一体”原则,宅基地房屋继承后,继承人可暂时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二、宅基地继承遗嘱可以规定吗
宅基地上的房屋归村民所有的。村民死亡后,其继承人有权继承该房屋,但不能继承宅基地。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
第二,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据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故不可以继承。但是,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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