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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不是主犯应该如何判

2020-02-26 来源:客趣旅游网

关于套路贷不是主犯如何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套路贷涉嫌犯罪,并且是共同犯罪的,需要区分各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认定其犯罪地位是主犯还是从犯或者胁从犯。另外还是需要根据案件的主客观方面的状况认定,各行为人行为到底构成何种罪名,在确定罪名之后,再结合犯罪情节等综合因素进行量刑。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写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单位共同犯罪是什么

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条件共同犯罪是指二人(包括单位犯罪主体)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包括两个)犯罪后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人(或单位),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能成为共同犯罪的主体;②具有共同故意;③共同实施犯罪行为。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在我国刑法上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四类。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其中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对主犯应负刑事责任的规定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其他主犯、包括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其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分子。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犯罪,故意引起他人产生某一犯罪意图的人。如果既教唆他人犯罪又传授犯罪方法,应当定传授犯罪方法罪。对于教唆犯应负刑事责任的规定是:①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②教唆不满18周岁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③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共同犯罪的从犯认定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二十六条主犯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和二十七条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可知,我国刑法对于主从犯的认定,是以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来区分的,这是一条普遍适用的原则,故职务侵占犯罪也不例外,也应当适用该原则来认定。具体而言,在职务侵占的共同犯罪中,其主从犯的认定并不以身份的有无、职位的高低来区分,而是取决其在整个犯罪过程所起的地位和作用,如果行为人对于该犯罪起着积极、推动和主导作用,则即使其没有相关身份和职位,也应当被认定为主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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