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庭院保安工作的管理,规范其行为,明确其职责,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一、值班期间,保安值班人员应增强责任心,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无故脱岗、漏岗、擅离职守,不得在岗时睡觉、办私事,不准酗酒,否则发生事故应追究当班人的直接责任,不得在值班室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娱乐活动。
二、保安值班人员对进出大院的车辆和人员出入情况要做好登记、检查制度,确保内部安全,管好车辆的进出、停靠,确保车辆停放有序。
三、在节假日及下班期间,保安值班人员必须逐楼层进行检查,确认无事后,方可关门落锁;要勤巡逻勤检查,加强夜晚巡逻,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院内,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处理和报告,确保安全。
节假日、双休日期间以及工作日下班后,对外来车辆进行严格限制,禁止外单位车辆进入过夜停放。
四、保安值班人员值班时按规定着装,做到仪表端庄,衣帽整齐,标志齐全。
五、保安值班人员要及时做好邮局报刊、信件收、分、登记手续,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及时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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