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省县经贸公司地址:省县路号
法定代表人:A
职务:经理
仲裁代理人:B
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省县有限公司地址:县路号
法定代表人:C
职务:经理
案由:货物买卖纠纷
请求事项:
1.终止合同。
2.赔偿因被申请人所交货物的低质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万元人民币。
事实和理由:(应详述,此略。)
基于上述事实,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特申请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年月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年月日食品研究所的质检报告。
此致
市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县经贸公司
法定代表人:A年月日
附:
1.货物买卖合同1份;
2.质检报告1份;
3.本申请书副本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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